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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路去鲁,谓颜渊曰:“何以赠我?”曰:“吾闻之也:去国,则哭于墓而后行;反其国,不哭,展墓而入。”谓子路曰:“何以处我?”子路曰:“吾闻之也:过墓则式,过祀则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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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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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君子弛其亲之过,而敬其美。”《论语》曰: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。”高宗云:“三年其惟不言,言乃讙。”子云:“从命不忿,微谏不倦,劳而不怨,可谓孝矣。”《诗》云:“孝子不匮。”子云:“睦于父母之党,可谓孝矣。故君子因睦以合族。”《诗》云:“此令兄弟,绰绰有裕;不令兄弟,交相为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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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。曾子吊之曰:“吾闻之也:朋友丧明则哭之。”曾子哭,子夏亦哭,曰:“天乎!予之无罪也。”曾子怒曰:“商,女何无罪也?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,退而老于西河之上,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,尔罪一也;丧尔亲,使民未有闻焉,尔罪二也;丧尔子,丧尔明,尔罪三也。而曰女何无罪与!”子夏投其杖而拜曰:“吾过矣!吾过矣!吾离群而索居,亦已久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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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太傅為桓公司馬,桓詣謝,值謝梳頭,遽取衣幘,桓公雲:“何煩此。”因下共語至暝。既去,謂左右曰:“頗曾見如此人不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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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孚作雪贊雲:“資清以化,乘氣以霏。遇象能鮮,即潔成輝。”桓胤遂以書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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